到过许多超市,国企的、合资的、外资的。在这些超市中,进门第一件事,不约而同几乎首先都遭遇到一道程序——存包。为了适应这道“礼遇”,你首先必须将贵重的物品从袋子里掏出来,塞到衣裤的兜里,因之不免使得身上鼓鼓囊囊,十分不便,然后……客气的超市主人会向你解释,说这是超市的规定;强横的超市主人瞄你一眼,然后霸声霸气地大声呼喊一声:不存包甭进去——你知道这是给你“抹眼药”呐,但是只能委曲求全……去的超市多了,也就麻木了,也就对存包“见怪不怪”了。而且以后还养成了习惯,到了超市,不用商家提醒,自己就会十分主动地寻找存包处,十分主动地递上自己的随身皮包……
那天,首次到了家乐福超市,进了门口,又主动配合……孰料得到一个笑呵呵的回答:您请进,您可以将包放在推车上随身带着,如不方便,我们也可以为您代管……
推着小车,带着随身的皮包,沿着倾斜的过道走进超市里,心中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——感到很轻松,好像甩脱了一个一直身不由己的沉重负担……感到很豁亮,好像穿破漫天大雾走进灿烂的阳光里……不,那是一种归家的感觉,你无需警惕更无需披挂重重“铠甲”,身边都是亲人们温馨的目光以及发自内心的真诚祝福……
猛然间意识到,过去在那些超市里强制的存包待遇,带给你的岂止是不便——这种待遇首先带给你的是最最难堪的屈辱!它不是把你作为客人来对待(什么“上帝”,更是瞎扯),而是把你置于一个尴尬的位置,把你首先设定为一个需要防范的对手!正是为了防范你可能的偷窃,才制定如此的存包制度。你还没有享受购物的快乐和愉悦,你首先必须接受一种人格的侮辱!现在,到了“家乐福”,你得到的何止是携带皮包的方便,首要的是,你得到了商家对于你人格的信任与尊重。正是由于得到了这种人格的尊重与信任,你感到很轻松,很豁亮,以至恍惚间产生了归家的感觉……
接下来的自然是合乎情理的结果与延伸——以后,只要需要购物,不顾路途的远近,风雨也无法将我阻挡,我是一定要到“家乐福”去。既然在购物的愉悦之外能够得到信任与尊重,而在这信任与尊重里边含蕴着对于你的真正的欢迎,真正把你作为客人来接待,我为什么要到其它的地方去呢?
还不仅仅如此——
那天,在家乐福超市,我看到几个女人带着几个小孩,竟然偷偷摸摸地将货架上的小商品往孩子身上掖藏……平素的我不习惯出头露面,更没有表现过超人的举动,但是这次在熙熙攘攘、人来人往的大庭广众之下,我冲过去,指着那几个窃贼,怒不可遏地大声吼叫了一嗓子:“你们放尊重点——”
我始终以为,我们每个人,作为一个个体,同时又是一个主体,在我们这个封建意识残余尚存的社会里,人格上很难得到充分的信任与尊重,否则,为什么那些超市依赖我们发财的同时却强加给我们屈辱,而我们作为尊贵的买方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待遇却浑然不觉?能够得到真正的信任与尊重,实在是一种人生的幸运。得到或者没有得到她,对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来说,是绝对不一样的——得到她,你是一个扬眉吐气、顶天立地的自由人;而没有得到她或者失去了她,你必然是一个唯唯诺诺、低三下四的“小人”(不依你是否认识到这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而转移)。
我还认为,信任与尊重都是相互的。当对方敞开了胸怀,在你面前不设置任何城防,真诚、热情地欢迎你的时候,我们每个人必须毫不含糊地做到古人的一句话——“投桃报李”。在对方给予你的信任与尊重面前,你必须调动你内心中的每一分正派、正直、正义,哪怕她深藏在心中的最底层,哪怕她曾经蒙上一层尘灰……信任与尊重,这是滚烫、炙人的字眼啊!面对信任与尊重,你必须善待她,你必须最大程度地约束自己,必须作出与之匹配的举动……
正因为此,我既喜欢去“家乐福”购物,我还执著(未免天真)地坚信,“家乐福”遭窃的损失应该是最少最少的,应该低于其它任何一家超市……